近年來,中國企業面對國外的反傾銷調査,可謂努力應訴,但收效并不理想。面對國外的反傾銷調査,筆者認為除了有效的積極應訴抗辯以外,合理規避應該是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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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國遭遇國際反傾銷的會計因素分析
中國在國際反傾銷中處于如此不利的態勢, 人們經常自問:事先就不能規避反傾銷調查嗎?這確實是個值得研究的問題。從會計的角度看,這是由于我國沒有建立反傾銷規避會計,究其原因有3個方面:
(一)缺少反傾銷會計的保護機制
縱觀發達國家在應對反傾銷調查方面,都有一個反傾銷會計的保護機制。反傾銷會計是指企業設立反傾銷機構并運用會計知識、反傾銷法知識和國際貿易知識,就反傾銷中的問題提供會計保護和支持。反傾銷會計保護機制一般由進口產品的反傾銷會計和出口產品的反傾銷會計兩大方面構成。就我國目前嚴峻的國際反傾銷形勢而言,迫切需要建立中國出口產品的反傾銷會計保護機制。
(二)沒有建立競爭對手會計的信息平臺
在當今企業海外市場風云突變的時代,競爭對手會計是以權變管理思想為指導,始終貫穿“知己知彼”這一核心戰略思想,通過各種現代管理方法搜集和分析競爭對手的財務與非財務信息,規避反傾銷和應對國際反傾銷。國外的大公司通過“競爭對手會計”這個“前端”,就像高速運轉的“雷達”,在不停地監測競爭對手的一舉一動。如果一家公司沒有建立競爭對手會計的信息平臺,那么它在應對反傾銷方面就如瞎子趕路。由于我國的企業絕大多數沒有建立境外競爭對手會計,很多國外競爭對手的商情應該掌握的沒有掌握,不了解進口國同類產品的產銷情況,而引發反傾銷調査,
(三)出口產品的定價沒有會計的參與和決策
由于我國的勞動力相對低廉,一些勞動密集型產品的價格在國際市場上就相對較低,這本來應該是我們的優勢,但是,由于我國部分企業之間無序競爭、競相壓價,出口產品的銷售定價沒有會計的參與及指導,盲目低價競爭。結果損害整個“中國制造”的產品。銷售產品的定價已經是管理會計的一項重要事項,銷售價格的髙低是反傾銷中要考慮的第一因素。產品的競銷定價,應該有會計的參與和運籌,在應對反傾銷方面會計運籌的定價底線是出口產品的價格不能低于其在國內市場的銷售價格。否則,很可能引發進口國生產商對傾銷的懷疑。
? 文章來源:《對外經貿財會》?原創作者:?周友梅? ? 由華美咨詢整理發布,如對版權有異議,請聯系華美刪除。